
一、報名資格:不限國籍、年齡、性別,對音樂創作有熱情及 興趣者,皆可以個人或團體創作方式報名參加。
二、創作內容:以情歌為主要創作內容,不限曲風。
三、作品規範:
(一)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限未曾獲獎、參賽或出版之作品 。
(二)每人/每組參賽作品以1首為限(含共同創作)。
(三)時間:每首歌曲約以2-5分鐘為限,時間超過或不足, 評審酌予扣分。
(四)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唱、編曲的完整創作,單以詞 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並以人聲演唱等形式呈現, 輔以音樂伴奏。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 (以郵戳、寄件時間為憑) 。
(二)線上報名: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掃描,連同 參賽作品(音檔、歌詞、曲譜之電子檔)寄到:ivychian g@stust.edu.tw(郵件主旨請標示「2016年創情歌_樂團 名稱」)。
(三)郵寄報名:填妥報名表後,郵寄掛號至臺南文創園區(7 01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2016年創情歌 活動小 組收」並連同演唱音檔及歌詞、曲譜之電子檔儲存至CD 光碟片且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五、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初選:時間:7/22(五)於活動官網(www.b16tainan.c om.tw)公布決賽名單。
(二)決選:時間:8/6(六)16:30-19:00,臺南文創園區進 行決賽。
六、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負責評審工作,評選分為初選、決選二階段。
(一)初選(評審書面審查)
1、評分項目比重:歌詞內容30%、歌曲音樂性30%、編 曲意境30%、創意10%。評分項目比重之增刪、修正 ,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
2、依評審分數高低加總取前10名之作品進入決選(主辦 單位有權視參賽作品調整決選入圍作品數)。
3、若參賽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評審委員會得以評定從缺。
(二)決賽(參賽者現場演出)
1、參賽者應於通知報到時間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驗畢 退還)完成報到手續,提前至指定區域就座,不可擅離 比賽現場。若於上台前經現場唱名3次未出場者,以 棄權論。
2、現場演唱形式不拘,可獨唱、重唱、代唱或合唱等; 請自備樂器、伴唱帶等伴奏。
3、決選評分項目比重:歌詞內容25%、歌曲音樂性25% 、編曲意境25%、演出技巧25%。評分項目比重之增 刪、修正,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
七、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1萬元(含稅) 。
(二)第二名(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8千元(含稅) 。
(三)第三名(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5千元(含稅) 。
(四)獲獎人將成為臺南文創園區長期合作之樂手,受邀於園 區大小音樂會中演出。
(五)得獎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由共同創作者自行決定獎金 分配。
八、相關報名簡章請至園區官網(http://www.b16tainan.com. tw/)下載。
九、洽詢專線:電話:(06)2222681分機215江小姐;信箱:iv ychiang@s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