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6年3月29日南市教家字第1060347319A號函辦理。
二、依該活動簡章所定之參賽資格為「凡設籍於臺南地區或就 讀臺南地區之高中職學生及大專院校生(含在學研究生)」 ,請(轉知所屬)學校周知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