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為確實保障參賽者之權益,短片競賽徵件須知修正內容如 下:
(一)徵件須知「注意事項」第五點:「競賽所有影片之著作 權為參賽者所有,並無償授權本局取得使用權及有利於 市政文化行銷之再製權」。
(二)原「附件三 著作權產權授權同意書」修正為「著作權 產權轉讓同意書」。
三、為配合上開修正,爰重新公告,更多詳細競賽資訊請上活 動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yindigen ousday/)查詢,或洽詢聯絡人黃先生:03-370-3920。
四、隨函檢附修正後短片競賽徵件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