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於每學年學期初對教職員召開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於升旗時向全校學生說明校園空間安全,如附件:108學年度、109學年度、110學年度、111學年度。
二、於學期初及學期末與學務處宿舍單位檢查宿舍空間設備包括安全門是否能正常開啟、安全門警報是否能正常運作、照明設備是否正常等項目並定期保養修繕,平時有異常時回報總務處修繕,如附件二。
三、於每個月請使用單位檢查監視器運作情形,有異常時請其回報總務處修繕,如附件三。
四、於校園廁所、諮商室及偏僻地區安裝緊急求救鈴。此外也在部分區域安裝感應探照燈以增加師生安全。並於每個月檢核校園緊急求救鈴及探照燈的運作情形,異常時進行修繕,如附件四。
二、於學期初及學期末與學務處宿舍單位檢查宿舍空間設備包括安全門是否能正常開啟、安全門警報是否能正常運作、照明設備是否正常等項目並定期保養修繕,平時有異常時回報總務處修繕,如附件二。
三、於每個月請使用單位檢查監視器運作情形,有異常時請其回報總務處修繕,如附件三。
四、於校園廁所、諮商室及偏僻地區安裝緊急求救鈴。此外也在部分區域安裝感應探照燈以增加師生安全。並於每個月檢核校園緊急求救鈴及探照燈的運作情形,異常時進行修繕,如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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