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除原有111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規範外,並新增調整事項如下: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之計算範圍將從原來之四學期成績擴大至第五學期。
(二)必修單科學業成績採計科目,新增「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兩科。
(三)必修單科之「國文」和「英文」學業成績範圍擴大採計至高三上學期。
(四)畢業條件: 畢業最低學分數為 15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40 學分且成績及格。
2.111學年度,考招時程變革如下: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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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總平均」之計算範圍將從原來之四學期成績擴大至第五學期。
(二)必修單科學業成績採計科目,新增「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兩科。
(三)必修單科之「國文」和「英文」學業成績範圍擴大採計至高三上學期。
(四)畢業條件: 畢業最低學分數為 15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40 學分且成績及格。
2.111學年度,考招時程變革如下:
時程 |
高三寒假 |
高三下 |
高三課程 結束後 |
高三畢業後 | |
1 月底 2 月初 |
4 月 | 5 月初~ 6 月初 |
7 月初 | 7~8 月 | |
作業項目 | 學科能力 測驗 (X) |
繁星推薦 | 申請入學 | 分科測驗 (Y) |
分發入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