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升大學注意事項
發佈單位:教務處   日期: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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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除原有111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規範外,並新增調整事項如下: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之計算範圍將從原來之四學期成績擴大至第五學期。
(二)必修單科學業成績採計科目,新增「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兩科。
(三)必修單科之「國文」和「英文」學業成績範圍擴大採計至高三上學期。
(四)畢業條件: 畢業最低學分數為 15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40 學分且成績及格。
2.111學年度,考招時程變革如下:
 
時程

高三寒假

高三下
高三課程
結束後
高三畢業後
1 月底
2 月初
  4 5 月初~
6 月初
7 月初 7~8
作業項目 學科能力
測驗
 (X)
 
繁星推薦 申請入學 分科測驗
 (Y)
 
分發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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