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 點辦理「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新住民子女職業技能 精進訓練實施計畫」。 二、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 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或綜合高中 專門學程之新住民子女在校生為優先。 三、學校辦理110學年度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分為2期申 請,上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之 訓練課程應於10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四、承上,有意申請「110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校,請於110年4 月30日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國立高雄科 技大學憑辦;直轄市、縣(市)政府所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應由所屬地方政府彙整後,再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相關 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侯嘉雯助理(電 話:07-8100888分機2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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