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日臺教學(四)字第1100087704號函轉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110年6月25日障盟(110) 字第051號函辦理為尊重不同族群用語文化,請轉知貴屬人員依說明事項辦 理。 二、手語業於108年1月納入正式國家語言之一,除為公用語, 亦為臺灣聾人專屬文化,手語為視覺語言,表情為說話的 語調,為手語溝通之重要一環。好的手語翻譯會輔以鮮明 表情來強調語氣,讓讀者更理解語意。 三、為服務聾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每日疫情記者會搭配手 語翻譯,成為佈達重大消息標準配套,然近期部分學校拍 攝模仿疫情指揮中心影片,影片中手語翻譯員角色由學生 或老師扮演並隨意比劃,除無法正確表達,也不尊重專業 手語翻譯員。 四、教育部重申尊重「不同族群用語文化」、「手語翻譯專業」等原則,請學校於辦理手語表演活動時,應在尊重聾 人族群文化及手語翻譯員之前提下,正確推廣手語文化。 五、隨文檢附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來函供參。